| 新绛县君悦商贸有限公司农家店建设规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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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7-15 20:17 文章来源:新绛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1、村级农家店店铺营业面积40㎡以上,经营商品品种(单品)600种以上,统一采购或配送率40%以上;乡级农家店店铺营业面积300㎡以上,经营商品品种(单品)1500种以上,统一采购或配送率50%以上。
2、店铺内进行简洁装修,墙壁和地面便于经常清扫刷洗;店内通风、明亮。
3、有与经营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玻璃柜台。有条件的店铺提供顾客购物篮。
4、使用检定合格、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。
5、有与连锁经营方式相适应的信息基础设施设备。
6、有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。
7、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。从业人员应无传染性疾病;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,经过岗前培训,熟悉所经营商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相关知识,诚实守信。
8、售货方式。除特殊商品外,采取开架售货方式。
9、物价管理。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,所有商品都明码标价。
10、商品质量管理
1)建立商品准入和可追溯制度,对进货渠道和供货商进行登记管理。
2)有避免散装食品、副食品受到污染的防护设施。
3)从配送中心以外购进食品,应通过企业认定的符合商品质量管理要求的供货商。
4)向顾客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。
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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